关于特需服务项目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11-26浏览量:3362

为了解决“就医难”问题,满足不同层次或不同病情的病人需求,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,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,我院邀请院外专家来本院坐诊,遵照浙价费(2000)10号文件,按照特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,特设置外聘专家诊查费,拟收费标准:

特需专家诊查费(中级):50元/次

特需专家诊查费(副主任及以上):100元/次             


乐清市二医医保办

2021-11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