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通知】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告患者书
发布时间:2021-08-11浏览量:4672

根据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,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,减少人员聚集,防止交叉感染,保障患者及家属安全就诊,现将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入口管控、门诊、急诊以及住院须知告知如下:

一、入口管控注意事项

医院正大门入口实行管控,包括汽车、电动车、行人,均查看健康码、戴口罩和测体温,请提早亮码、戴好口罩、配合测体温,方便您迅速进入院区。

二、就诊前注意事项

  • 来院就诊前,请及时出示本人行程码及健康码,如健康码为黄码、红码,则不能进入门诊,请移至发热门诊就医。

  • 若健康码为绿码,请积极配合保安和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,查看行程码,并在院内就诊期间全程佩戴好口罩,按照地面标识要求保持1米以上距依次入院,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院。

  • 如有以下情形的,请主动、如实告知医务人员:

①体温≥37.3°C;

②具有境外旅居史、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、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;

③有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十大症状。

三、就诊期间注意事项

  • 所有患者要通过预检分诊在导医指引下进入医院就诊,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°C)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  • 就诊时,请按照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的要求,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。

  • 现场取号、候诊、缴费、检查、取药等候时、与他人交谈时,请佩戴好口罩的同时,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。

  • 非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需要,不得摘下口罩。为防止二次感染,请勿随意丢弃口罩,废弃口罩请放入(黄色)专用垃圾桶内。

  • 就诊结束后,请尽快离院。

四、住院患者须知

  • 即日起,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需凭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手续。

  • 严格住院管理,住院期间,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离开病区。患者不得随意串病房聊天等,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因故离院,再次入院进行陪护时必须重新检测核酸。

  • 严格陪护管理,住院期间,非必要不陪护,必要时限固定陪护人员1人,陪护人员须两周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疫区旅行史及居住史,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住院期间,如需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,同样必须进行筛查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陪护人员凭身份证、健康码、面部识别可出入病区,陪护期间,服从病区管理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

  • 为防止交叉感染,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,建议通过电话、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。

(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地点:住院部一楼入口,核酸检测处。)

五、发热门诊患者须知

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报告结果未出前,统一在发热门诊诊区等候,不得随意离开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!给患者及家属就医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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