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疫情期间门诊就诊及住院、探视、陪护须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27浏览量:1374

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,决定即日起对我院门诊就诊、患者的住院、陪护、探视做出以下规定,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:

门诊就诊

一、建议网上预约挂号,预约患者优先就诊。

二、请佩戴口罩,持“健康码”入院,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、询问流行病学史、预检分诊等工作。

三、所有发热门诊患者都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、抗体检测。

四、14天内有高危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患者,需去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、抗体检测。

五、门诊小手术、有创操作患者(内镜、拔牙、补牙、人流等有创操作)都需进行胸部CT+新冠病毒抗体检查。(进入手术室门诊手术除急诊外还需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)

住院及陪护

一、患者(除急诊外)住院前需提前进行血常规+胸部CT+新冠病毒核酸+新冠血清抗体检测,检查无异常方可入院。

二、急诊住院患者需进行血常规+胸部CT+新冠血清抗体检测,检查无异常方可入院,并第一时间给予核酸采样。

三、我院住院病区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。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离开医院。

四、建议不陪护,如患者因病情需要陪护的,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决定。陪护人员原则上仅限一人且固定。

五、陪护人员需自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+血清抗体检测,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:

(一)14天内有外省、境外旅居及接触史;

(二)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;

(三)聚集性发病;

(四)有发热、乏力、咳嗽等症状者。

六、陪护人员凭新陪护证(健康码:绿码;新冠病毒核酸+血清抗体检测结果)及体温检测方可进出病区。

七、患者及陪护人员规范佩戴口罩,加强个人防护;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,不近距离扎堆聊天,尽量减少外出。

八、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乏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感染可疑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,并接受相应检查治疗。

    九、住院期间谢绝探视,鼓励视频、电话探视。